心理学院2017年下半年共有发展党员名额7个,根据学院党委、党支部考察结果,经学院党委研究,确定下列7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
序号
姓名
性别
年级
提出入党
申请时间
确定积极
分子时间
确定发展
对象时间
1
胡 茜
女
2016研
20150901
20160307
20170912
2
马小越
2014本
20150301
20160910
3
姜静雅
20140901
20150310
4
安芷薇
2015本
20160301
20160901
5
徐 慧
20160302
20170422
6
宋江燕
7
刘梦璠
公示期自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结束。欢迎广大师生对以上同志是否具备党员标准、条件提出意见,如有异议,请及时向学院党委反映。
联系方式:85099237
联系邮箱:liusj879@nenu.edu.cn
中国共产党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委员会
2017年11月17日